5月7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和业务领域,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该公司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从新华锦集团和鲁锦集团处受让其合计持有的即墨黄酒100%股权。股权收购交易完成交割后,青岛啤酒将持有即墨黄酒全部股权,即墨黄酒成为青岛啤酒的全资子公司。

据了解,即墨黄酒始建于1949年,1980年成立即墨县黄酒厂,生产销售的“即墨”牌即墨老酒具有微苦焦香的独特风味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中国传统黄酒的重要代表之一。即墨黄酒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由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持有45.45%的股权、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鲁锦集团”)持有54.55%的股权。2024年,即墨黄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6,641万元,同比增长13.5%;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047万元,同比增长38.0%。
青岛啤酒表示,即墨黄酒与青岛啤酒同属发酵酒类行业,随着即墨黄酒的加入,将进一步丰富青岛啤酒产品线,拓宽市场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选择。在品牌及产品宣传推广、销售网络与渠道等方面与公司现有优势市场和资源进行协同,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
从市场销售淡旺季上,“即墨老酒”与啤酒产品可以形成市场销售的互补效应,构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跨品类产品组合,在巩固传统产品市场地位的同时开辟新的增长点,为公司发展注入新动能。
作为最早“走出去”的中国品牌之一,青岛啤酒如今销往全球120个国家。2025年第一季度,青岛啤酒实现销量营收净利“三增长”;实现产品销量226.1万千升;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4.4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7.10亿元,同比增长7.08%。
公告称,青岛啤酒坚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通过本次股权收购持有即墨黄酒100%股权,公司积极拓展非啤酒业务跨产业布局,围绕做厚主业推动多元化发展,为公司未来带来新的发展契机。(青岛晚报 记者 李沛)
青岛啤酒收购即墨黄酒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1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一、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概述
为增强产业协同性及企业发展竞争力,2025年5月7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鲁锦集团”)及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即墨黄酒”或“目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本公司拟从新华锦集团和鲁锦集团处受让其合计持有的即墨黄酒1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或“本次交易”),相关对价为人民币66,500万元和价格调整期损益金额之和(按照转让协议的约定,“价格调整期损益”是指经审计的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审计评估基准日净资产扣除过渡期内目标公司向股东利润分配的金额与经审计的交割日净资产的差额)。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完成交割后,本公司将持有即墨黄酒全部股权,即墨黄酒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应当披露的交易(须予披露交易)和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本公告系由本公司自愿作出,目的是使广大投资者了解本公司最新业务发展情况。
二、 即墨黄酒的基本情况
即墨黄酒始建于1949年,1980年成立即墨县黄酒厂,生产销售的“即墨“牌即墨老酒具有微苦焦香的独特风味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中国传统黄酒的重要代表之一。即墨黄酒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由新华锦集团持有45.45%的股权,鲁锦集团持有54.55%的股权。
2024年,即墨黄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6,641万元,同比增长13.5%;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047万元,同比增长38.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即墨黄酒总资产为人民币90,81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304万元。
三、 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公司聘请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青天评报字【2025】QDV084号)。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于审计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净资产估值,并参考行业可比交易以及行业头部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以及未来行业发展前景,经转让协议签署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和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转让协议的履约安排
(一)交割及过渡期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和交割后股权转让对价支付,以转让协议约定的各项条件均得到满足且持续保持成就之法律或事实状态为先决条件,除非本公司做出书面豁免。于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继续聘请审计师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交割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转让方及本公司在审计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对价格调整期损益调整金额进行书面确认。
2.于转让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的过渡期内,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履行转让协议约定义务,确保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延续此前的正常经营,不会出现可能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有重大不利变化的事件。
(二)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转让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生效。
2.如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未能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后120日内达成或被本公司豁免,或者出现转让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转让协议将被终止。
五、 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通过本次股权收购持有即墨黄酒100%股权,公司积极拓展非啤酒业务跨产业布局,推动多元化发展,为公司未来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即墨黄酒与本公司同属发酵酒类行业,随着即墨黄酒的加入,将进一步丰富本公司产品线,拓宽市场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选择。在品牌及产品宣传推广、销售网络与渠道等方面与公司现有优势市场和资源进行协同,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 从市场销售淡旺季上,“即墨老酒”与公司啤酒产品可以形成市场销售的互补效应,构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跨品类产品组合,在巩固公司传统产品市场地位的同时开辟新的增长点,为公司发展注入新动能。 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将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和业务领域,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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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收购即墨黄酒,即墨黄酒将成青岛啤酒全资子公司